日期:2016/05/04 14:20:44 喇嘛網 編輯部 報導
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「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」
實施要點暨課程學程規劃
1、本計畫由欽哲基金會與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合作設立,前者資助經費,後者負責執行。旨在培訓藏文佛典翻譯人才。
2、每年四、五月間公開徵求學員申請參訓,一年一期,可持續申請,最多五年為限。歡迎已具基礎藏文能力、有志投入藏漢佛典翻譯事業、願意參與規劃課程進修者,申請加入培訓行列。在穩定的學習環境中,專心進修梵藏漢佛典語言、佛學經論、翻譯理論等相關課程及實習。
3、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,修讀法光佛學成人教育春秋季及暑期密集班之規劃課程,可申請70%學費之課程獎助金,不限修課時數。單一課程申請人數超過預算時,則以修課較多者為優先。每期修課期滿前核發獎助金。(缺課時數超過六分之一以上者不予核發)
4、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,得申請赴印度學習藏語課程全額學費獎助。獎助學費除需預繳之訂金由學員先行暫墊外,其餘學費於學生報到時由本計畫直接撥付。學習期滿後,憑學習心得報告及繳費收據向本計畫申請補發課程訂金。申請人數超過預算時,則以目前修課較多者為優先。
5、見習學員於培訓期間,必須參加每週一下午般若工作坊(或其他翻譯小組)之討論會作為實習,每月至少二次。如因工作關係確實無法參加者,可要求改以協助校對工作取代,其出席率或工作成績列為核發下期獎助金之參考。見習學員以見習為主,無需擔任翻譯工作。
6、資深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或期滿後,得參與般若工作坊(或其他翻譯小組)之實習翻譯工作,直至能獨立接案翻譯。般若工作坊實習翻譯成員必須參與般若工作坊討論會,每月至少兩次,並負責完成譯稿之修稿及校稿工作。譯稿發表之後,得支領翻譯獎助金。
7、參訓學員接受三至五年之培訓期滿後,如已具獨立承接藏文佛典漢譯工作能力者,可依程序申請承接藏傳佛典漢譯計畫之獨立翻譯工作,在達成一定工作量下,預期可支領足敷生活之譯稿費,但成就與否仍須各憑造詣、學養和譯筆能力。
參訓申請書文字檔,請聯絡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信箱E-mail:tibetan2chinese@gmail.com 索取
必修課程
|
最低時數
|
備註
|
(一)第一年
|
30*9=270
|
|
藏語中級/藏語會話(I)
|
30
|
|
藏文文法
|
30
|
|
初級藏文佛典選讀
|
30
|
|
攝類學/(上)(下)
|
30*2
|
|
梵文入門/(上)(下)
|
30*2
|
|
佛典翻譯概論/佛典版本斟讎學/佛典聲韻語法學/….
|
30*2
|
(2年一輪,必選2門)
|
(二)第二年
|
30*9=270
|
|
藏語進階/藏語會話(II)
|
30
|
|
心類學
|
30
|
|
因類學
|
30
|
|
宗義/八事七十義/….
|
30
|
|
藏漢經論對讀(I)
|
30
|
|
藏文經論研讀(I)
|
30
|
|
梵文經論研讀(I)
|
30
|
|
漢譯經論研讀(I)
|
30
|
|
印度/中國/西藏佛教史(必須選修1門)
|
30*2
|
|
(三)第三年
|
30*9=270
|
|
藏漢翻譯方法
|
30
|
|
藏漢翻譯實習(I)
|
30
|
|
藏漢翻譯實習(II)
|
30
|
|
藏漢經論對讀(II)
|
30
|
|
藏文經論研讀(II)
|
30
|
|
藏文經論研讀(III)
|
30
|
|
梵藏經論對讀
|
30
|
|
梵文經論研讀(II)
|
30
|
|
漢譯經論研讀(II)
|
30
|
|
合計:必修27門/期
|
30*27=810
|
不計選修課程
|
附註
1.依據欽哲基金會與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合作舉辦「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」實施要點規劃本課程學程。
2.參訓學員應於三到五年內,在法光佛研所春秋季及暑期班,修畢全部必修課程時數,發給結訓證明。在申請參訓前已於法光佛研所或其他院校修習相類課程者,可憑修課證明申請抵免,最多以總課程數三分之一為限。
3.基礎藏文或藏語入門,屬申請參訓之必備條件,不計入規劃課程時數。
4.語文課程必須依年別、先後層次順序修讀,不可躐等。
5.部份課程採2年或3年輪開一次,不涉層次,請優先修讀。
6.參訓學員應修滿所有必修課程最低時數(30*27=810),可申請七折學費之課程獎助金。(缺課時數不得超過六分之一)
7.參訓學員於必修課程最低時數外,可接續選修下一期相同課程,除梵藏漢經論對讀/研讀課程不限外,其餘以續修一期為限,均得申請課程獎助金。
8.梵藏漢經論對讀/研讀課程,包含阿毘達磨/般若/中觀/唯識/戒律/因明/菩提道次第/入菩薩行論…等,個別課程名稱以法光實開課程為準。
|
「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」 參訓申請書,請自法光臉書下載
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「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」 參訓申請書
申請人:
|
性別:
|
出生年(西元):
|
編號:
|
聯絡電話:
|
手機:
|
E-mail:
|
學歷:
|
經歷:
|
1.□藏文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2.□梵文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3.□巴利語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4.□漢語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5.□英語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6.□日語佛典閱讀能力:□優,□中,□略識
|
申請修課獎助金課程
(請參考法光官網課表註明春季、暑期,秋季)
|
1.
2.
3.
4.
5.
|
6.
7.
8.
9.
10.
|
申請印度藏文課程
學費補助
|
修讀時間:
__年__月至__月
|
共_個月
|
曾修法光或其他院校藏文、梵文、巴利語課程名稱
|
1.
2.
3.
4.
5.
|
6.
7.
8.
9.
10.
|
曾修法光或其他院校佛學經論課程名稱
|
1.
2.
3.
4.
5.
|
6.
7.
8.
9.
10.
|
可能參與培訓年限預估
|
□1年以下。□1年。□2年,□3年,□4年以上
|
每週可投注藏文培訓
(上課+實習) 時數預估
|
每週小時□ 2-4,□5--6,□7-8,□9-10,□10以上
|
未來擔任藏漢佛典翻譯工作意向調查
|
□專職翻譯,意願強度:□極強,□強,□中,□弱
□兼職翻譯,意願強度:□極強,□強,□中,□弱
|
參訓者權利與義務
|
1.得申請法光春秋及暑期課程獎助金。
2.得申請移地學習之學費補助。
3.須每月見習兩次以上每週一下午之般若工作坊(或其他翻譯小組)討論會,如因工作關係確實無法參加者,可要求改以協助校對工作取代,其出席率或工作成績列為核發下期獎助金之參考。
|
申請日期
|
(西元) 年 月 日
|
審查結果
|
|
備註
|
1. 申請期間為每年4月20日至5月15日止。
2. 審查結果會於5月底前個別通知申請學員。
|
|
|
|
|
|
|
|
|
|
(請複製表格填寫後,E-mail 至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信箱E-mail:tibetan2chinese@gmail.com)